(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) 2011年8月19日,由网经社与比购宝(Boogle.cn)联合主办的“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”(www.100ec.cn/zt/315/)接到王先生对巨丰数码商城的投诉。
(注:网经社配图)
以下为王先生的投诉内容:
2011年8月11日,我在巨丰数码商城订购了摩托罗拉ME722手机一部,价格为1680元,订单号为2011811161048。
12日上午,该网站上显示的135336*****的手机号和我取得联系,让我汇货款到银行账号:6222021108004350302,户名为杨要伟,货款为1680元及30元快递费。
15日中午,我在随县工商银行向该账户汇入1710元,稍后我们取得联系,对方告诉我货物已发出去了,17日中午到达。
17日中午,一手机号为134320*****的人和我取得联系,称手机已到达随州,但由于是三部手机一起发的,发票开在一起,需要我把另外两台手机3360元汇入他们公司账户,让财务做账,等我们见面后拿手机时,把钱以现金返还给我。
我中午汇入该账户。于是他们说要交5000到20000的交易风险保证金。这时我觉得我被骗了。
对此,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对巨丰数码商城给予“不建议购买”网购评级,呼吁全国网购用户对该网站进行一段时间观察后再进行下单消费。(文/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)